1、额定功率(铭牌功率TRL)
是指在额定的主蒸汽及再热蒸汽参数、背压11.8KPa绝对压力,补给水率3%以及回热系统正常投入条件下,考虑扣除非同轴励磁、润滑及密封油泵等所耗功率后,制造厂能保证在寿命期内任何时间都能安全连续地在额定功率因素、额定氢压(氢冷发电机)下发电机输出的功率。此时调节阀应仍有一定裕度,以保证满足一定调频等需要。在所述额定功率定义条件下的进汽量称为额定进汽量。
2、最大连续功率(T-MCR)
是指在1.额定功率条件下,但背压为考虑年平均水温等因素确定的背压,(设计背压)补给水率为0%的情况下,制作厂能保证在寿命期内安全连续在额定功率因素、额定氢压(氢冷发电机)下发电机输出的功率。该功率也可作为保证热耗率和汽耗率的功率。保证热耗率考核工况:系指在上述条件下,将出力为额定功率时的热耗率和汽耗率作为保证,此工况称为保证热耗率的考核工况。
3、阀门全开功率(VWO)
是指汽轮机在调节阀全开时的进汽量以及所述T-MCR定义条件下发电机端输出的功率。一般在VWO下的进汽量至少应为额定进汽量的1.05倍。此流量应为保证值。上述所指是由主汽轮机机械驱动或由主汽轮机供汽给小汽轮机驱动的给水泵,所需功率不应计算在额定功率中,但进汽量是按汽动给水泵为基础的,如果采用电动给水泵时,所需功率应自额定功率中减除(但在考核热耗率和汽耗率时是否应计入所述给水泵耗工,可由买卖双方确定)。
二、锅炉
1、锅炉最大蒸发量
即是汽轮机在TRL工况下的进汽量。对应于:汽轮机额定功率TRL,指在额定进汽参数下,背压11.8KPa,3%的补给水量时,发电机端带额定电功率MVA。
2、锅炉额定蒸发量
也对应汽轮机TMCR工况,对应于:汽轮机最大连续出力TMCR,指在额定进汽参数下,背压4.9KPa,0%补给水量,汽轮机进汽量与TRL的进汽量相同时在发电机端所带的电功率MVA。
3、锅炉最大连续出力(BMCR)
即是汽轮机在VWO工况下的汽轮机最大进汽量。对应于:汽轮机阀门全开VWO工况,指在额定进汽参数下,背压4.9KPa,0%补给水量时汽轮机的最大进汽量。
注:
1)汽机进汽量和锅炉蒸发量是按机组采用汽动给水泵考虑的。
2)在TMCR工况下考核汽机热耗和锅炉效率的保证值。在VWO工况下考核汽机最大进汽量和锅炉最大连续出力保证值。
3)一般说,汽机TMCR时的出力比之TRL时的出力大5%左右。汽机VWO时的进汽量比之TMCR时的进汽量多3~5%,出力则多4~4.5%。
4)如若厂用汽需用量较大时,锅炉BMCR的蒸发量考虑比汽机VWO时的进汽量再增多3%左右。
5)不考虑超压条件。
6)TMCR工况下汽机背压4.9KPa为我国北方地区按冷却水温为20℃的取值。在我国南方地区可根据实际冷却水温取值,调整为5.39KPa或更高些。
来源:煤化工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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